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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关于成立学生党建发展指导中心的通知

日期:2019-11-19   点击数: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学院党支部组织力,增强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规范性和系统性,提升党员队伍建设的质量,切实发挥基层党支部辐射、团结、引领学生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有关党内法规,现组建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学生党建发展指导中心(下称中心)。

一、 部门设置及职责

学生党建发展指导中心下设宣传策划部、综合管理部、组织考核部,各部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传策划部:主要负责学院学生党建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参观培训、座谈交流、知识竞赛、素质拓展等各类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策划和宣传;负责学院主页“党建之窗”宣传的更新和维护;督促学院学生党支部“两学一做”和“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学生党支部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

(二)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学院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的登记、转接;负责学生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队伍的统计和更新;负责学生党员党费的收缴;负责中心会议记录以及物资、文件的保管等。

(三)组织考核部:主要负责各学生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发展对象党课培训和政治审查等发展党员相关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相关档案材料的审查、整改和保管;负责新生党员和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查和装档;负责学生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等。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学生党建发展指导中心设立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部长3名,干事6-9名(各部干事2-3名),中心干部主要职责如下:

中心主任负责传达和贯彻执行学校和学院党委的有关要求和决议,统筹中心总体工作开展,直接分管组织考核部。

中心副主任负责分管宣传策划部和综合管理部,分工明确,配合有序,确保中心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各部部长依据部门职责要求,专项负责部门各项工作开展,贯彻执行中心相关决议和安排。

三、 组建和招募方式

学生党建发展指导中心组建采用学院委任、支部推荐和学生竞聘的方式,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由学院委任,部长及干事由支部推荐和学生竞聘产生。

四、 招募对象及要求

学生党建发展指导中心现面向学院全体本科和研究生招募部长及干事,选聘对象要求如下:

1.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个人应为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部长及干事任期至少满1学期。

五、 招募流程

1.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学生党建发展指导中心竞聘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11月24日(星期日)24:00前将电子版提交至邮箱:847495835@qq.com。

2.考察:学院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组织面试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最终考察结果将在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莫老师 028-87601847



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党委

2019年11月19日